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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1 | 对电视综艺节目的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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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电视综艺节目通过网络逐渐抢占年轻一代的电视类消费习惯,这应该让大陆的电视节目制作人有所启示。虽然很多人认为台湾综艺节目包含了很多庸俗以及过分恶搞的桥段,但是作为自由电检制度下发展了许久的节目模式,台湾综艺节目绝对有精妙之处。作为沦陷许久的综艺节目收视人之一,我在得到高兴心情之余也想到一些东西。

   自《康熙来了》以来,一些奇妙搭配的男女搭档主持模式展开了新一轮的访谈类综艺节目热潮。每一期节目1-5位不等的艺人在节目上面谈论自己的经历以烘托节目主题。这些可以称之为“通告艺人”的群体正是现在大陆比较缺少的综艺节目制作资源。可能有些人会马上举出很多经验丰富的老前辈艺人作为反驳,但是我不得不先作前提说明。我所设想的综艺节目是相对轻松自由,节目内容多样化的。在这个前提下,对通告艺人的要求就必须有:

1.没有太多架子或精神包袱。

2.能够适当的对电视节目内容做出应对,了解电视节目进行流程。  

3.具备一定的才艺。

4.对受众而言具备一定的话语权或影响力。   

   从这四点看,我似乎可以把这些人统称为:“电视节目表演者”。在我看来,其实不仅是戏剧,电视综艺节目也一个表演的模式展现。这种表演不仅仅止于我们普通意义上的才艺展示,更加要注重不同类型电视综艺节目的进行节奏,正如相声表演的抖包袱的时机注重一般。

   台湾的艺人大多有着丰富的表演经验,无论是前期的秀场表演走来的前辈级艺人还是一直流传下来跑校园表演和其他商业演出的艺人,他们都对舞台表演展示有着敏锐的感觉。靠着这份感觉,他们迅速适应电视节目的要求。而大陆因为面积较大,交通不方便,娱乐文化信息传递较慢,各种集中的活动较难展开,所以艺人难以迅速在整片大陆占领受众,享受较高知名度。这个时候,各省地区的电视台之间就应该充分配合。在各省级以下电视台应当注重在制作节目时不失时机地重复有价值的电视节目表演者,然后配合卫星电视台制作节目,那么就能简单地将当地的电视节目表演者塑造包装,推向全国观众。

   当然,这一切的大话必须得到各方面的协同合作。在电视生态影响力颇大的今天,电视人不可以在懒惰,制片人不可以再思想老龄化了。

 (还有,手累,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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